使 用 印 章 须 知
一、以学校名义外发的公文
承办单位拟稿、编号、登记,有关部门会签,校办总发文号,校办主任审核,校领导签发,校办用印章。
二、以学校名义发出的两联便函
职能部门拟稿编号,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发,校办用印章。
三、以学校名义签定的双边合作协议
承办单位拟文,涉及外事的,由外事处提供中外文本各一份,经一定会议讨论,校领导签字(科技经济经合同单位负责人审批,用合同专用章),校办用印章。
四、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类报表
承办部门制表,部门负责人签发或填写《用印申报单》(涉及经费的报表须经财务处复核)校领导签名或盖章,校办用印章。
五、科研项目、成果、专利、签定证书等申报表
科研处负责人签字或填写《用印申报单》,校领导签名盖章,校办用印章。
六、出差介绍信
由出差人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盖单位骑缝章,提供出差申请报告,校办用印章。
七、各类奖状、奖励和荣誉证书
经校务会议审核通过、主管校长签字,校办用印章。
八、授予兼职、顾问、名誉教授证书
凭两名主管校领导正式签署批件,校办用印章。
九、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生证、工作证、退休证、 医疗证等证件
凭教务处、研究生院、留学生处、函授学院、校医院、人事处审核件。(复印件不能用印),校办用印章。
十、向外刊登广告
单位负责人签字,职能部门、校办主任审核,主管校长审批,校办用印章。
十一、边境入境证件
由所在部门申请,公安处负责人审核,校办用印章。
十二、外汇提款
凭财务处、贷款办负责人签字证明,校办用印章。
十三、海外提货、海关报关、国外订货、控购物资审批表
凭设备处负责人签字证明,校长签字,校办用印章。
十四、出省车辆证明
有车单位填写报表,车队负责人签字,校办用印章。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