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办公室 | |
事项名称 | 因公出国(境)批件办理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和学生 |
咨询电话 | 65983315、65981245 |
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自助领取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基于材料齐全及相关部门配合) |
申报材料 | 教师:邀请信、出访前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含行前教育执行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 学生:《同济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邀请函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
办事流程 | 教职工(含博士后): 1.登录一网通办(all.tongji.edu.cn),点击进入“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团组号申请(特别提示:注明手机号); 2.成员获得团组号,点击登录“教职工因公出访审批”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本单位行政、党委领导审核; 3.外办及相关部门网上审核(申请人可在“教职工因公出访审批”查询流程进度); 4.审批完成后,申请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前往服务大厅自助取件箱领取批件或准假件。 学生: 1.登录一网通办(all.tongji.edu.cn),新用户注册后登录,老用户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特别提示:注明手机号); 2.新建团组(同样适用于一人单独出访),录入团组信息(包含新建成员及出访地信息)并提交; 3.返回申请首页,点击打印,生成《同济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4.由组团单位(一般为所在学院,团组若含不同学院学生,则任一学生所在学院即可)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通过同济大学OA系统,以“校内请示”的形式上报外办; 5.外办及相关单位网上审批; 6.审批完成后,申请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前往服务大厅自助取件箱领取批件或准假件。 |
无 | |
文件规定 | 1.《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外〔2010〕87号) 2.《同济大学关于中层干部因公出国的管理暂行规定》(同委发〔2014〕17号) 3.《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外事管理的意见》(同委发〔2014〕3号) 4.《关于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同济外内〔2016〕1号) |
外事办公室 | |
事项名称 | 因公出访回校报到手续办理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和学生 |
咨询电话 | 65981245 |
办理方式 | 人工办理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基于材料齐全) |
申报材料 | 因公出访证件原件、出访后公示无异议说明、同济大学出国(境)费用报销表等报销材料(如需报销)、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 |
办事流程 | 教职工(含博士后): 1.出访任务结束后,出访人将出访情况(内容可参照“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本单位出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的出访后公示无异议说明(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异议等); 2.持因公出访证件原件、出访后公示无异议说明、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至服务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如需报销,还须携带报销材料)。 学生: 1.出访任务结束后,下载填写“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 2.持因公出访证件原件、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至服务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如需报销,办理报到手续时,请携带报销材料至服务大厅办理审核手续。 |
表格下载 | |
文件规定 | 《同济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与归后总结工作流程(试行)》 |
外事办公室 | |
事项名称 | 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和学生 |
咨询电话 | 65985322、65981538 |
办理方式 | 人工办理 |
承诺时限 | 根据各国及地区签证签注要求而定 |
申报材料 | 同济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人员审查批件、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相关材料、现金 |
办事流程 | 1.持所有申报材料至大厅外事办窗口审核; 2.材料核查无误后统一递送至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办理护照及签证(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3.通知申请人至大厅领取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并结算相关费用。 注: 1.教职工可办理护照签证及港澳通行证签注,学生仅限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2.办理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签证签注过程中可能出现采集申请人生物信息的要求,届时将另行通知。 |
表格下载 | 详见各国因公护照签证要求 |
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