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制度解读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01浏览次数:674

4月30日中午,同济大学“与法同行”系列法治培训第7期——《同济大学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制度解读会在四平路校区举行。此次活动由校长办公室、科研管理部和教师工作部联合举办,旨在通过深入解读管理办法,加强学校异地科研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科研管理部副部长杜豫川、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雷天声进行分享,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江静、本科生院副院长戴代红等出席。此次制度解读会由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朱茂然主持。


朱茂然介绍了“与法同行”系列法治培训的背景和目的,该系列培训旨在通过解读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结合司法理论和实践案例解析,提高师生法治素养和依法管理能力。往期培训已涵盖新媒体运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培训、规范性文件编纂、依法治校和依法治院等多个专题。

随后,杜豫川对《同济大学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进行了详细解读。他从修订背景、过程、主要变化等方面入手,结合已备案的异地科研机构案例,深入剖析了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关键事项。他强调,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明确异地科研机构的功能定位、健全机构设立及调整机制、完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水平发展。

在交流过程中,戴代红从其分管业务角度对异地科研机构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强调异地科研机构不得开展对外办学活动,相关办学活动应由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学校规定开办。

雷天声结合管理办法开展案例解析,将学校制度规定与具体合作协议相对照,从机构性质、学术科研依托单位、联络部门、组织架构等多方面切入,条分缕析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建议和风险提示。

本次活动吸引了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科研负责人及科研秘书等60余人参加,与会人员踊跃提问、积极交流,表示受益匪浅。朱茂然在总结发言中鼓励大家积极为学校依法治校等工作建言献策,共同贡献同济智慧!(文/方思越    图/王婧如 方思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