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值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5月2日(星期二)的教学工作安排与4月23日(星期日)对调,5月3日(星期三)的教学工作安排与5月6日(星期六)对调,即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3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6月25日(星期日)对调,即6月25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5日(星期四)的教学工作安排与10月7日(星期六)对调,10月6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10月8日(星期日)对调,即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排人员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同 济 大 学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