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合同、印章管理工作推进会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12-30浏览次数:265

    12月25日下午,同济大学行政印章、合同管理工作推进会在逸夫楼113会议室召开。会议围绕如何推进学校行政印章和合同管理工作、落实相关文件展开讨论。陈以一常务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处等职能部处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首先,会议由校长办公室叶阳副主任简要介绍了《同济大学行政印章管理规定》、《同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的编制思路。接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就“高校合同审核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开展辅导报告,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和辅导报告展开热烈讨论,律所主任吉剑青律师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答复。会议一致认为,制定细则、梳理合同范本需要各个部处互相配合,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参考科研院、人事处拟定的合同管理细则、印章管理细则范本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提升学校规范管理的能力,发挥更大的管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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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以一在讲话中指出,学校推进法制工作需要各职能部处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他表示,在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依法治校、依规办学、规范流程、按章办事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因而在实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落实具体工作环节。会议要求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各类实施细则的拟定,4月30日前完成合同标准范本的梳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