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同济大学申报的两项改革试点项目获得批准,分别是:“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和“形成双学位培养规模,提高联合培养人才质量和水平”。
人才培养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的根本着眼点,也是当前国家对高校改革创新的最重要的要求,我校两项改革均聚焦在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学校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统筹学校各方面的资源,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效。
我校相关部门以申报方案为基础,进一步制定了细化、实化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改革目标、落实改革措施、制订配套政策、确保保障条件、做好风险防范。实施方案突出体制改革的特色,积极探索建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和特殊政策,力求建立从教师聘任、教学要求、薪酬待遇、考核、退出等一系列配套人事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于11月15日上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