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学校定于2014年1月20日至2月21日放寒假。
1.学生于2014年1月20日至2月21日放寒假。2月22日、23日在各所属学院(系)规定地点办理新学期注册。各学院(系)于2月23日17时前将学生注册情况汇总分别报告教务处、研究生院。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专任教师在学生放假期间,由学院(系)安排备课和休假。
3.其他教师及职工在2014年1月23日至2月19日期间安排轮休。2月20日(星期四)起恢复正常上班。
4.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校办产业所属各企业,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休假时间。
二、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人员值班,每天值班时间为8小时,并将值班表报保卫处备案,以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各单位必须加强值班护校工作,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寒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要害部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后勤部门和各学院(系)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后勤部门应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宿舍等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采取防冻保暖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四、寒假、春节期间各学院及后勤集团要热情关心留校学生和教职工,妥善安排他们的节假日生活,并要求他们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五、各单位应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特困家属和因病住院人员进行慰问。
六、校区教师班车安排由嘉定校区管委会另发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