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经济增长和国家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驱动力,知识产权授予和保护是促进创新和创造力的关键,是企业自由竞争和市场经济基本要素。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等第三次工业革命中的标志性产业,正是知识产权最密集型的产业。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挑战,就是知识产权产业的挑战。
我国要抓住时代的新机遇,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目标,只有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合理布局知识产权产业,提高其对经济贡献的比率,才是唯一路径。为此,同济大学单晓光教授等专家学者在比较研究基础上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一、开展相关研究,认识知识产权制度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们引进和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只有短暂30年历史,对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是存在着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损国家利益等方面的疑惑,这直接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决策的被动性、行动的软弱性。为此,我们应开展相关研究,明确我国知识产权产业的分布,测算出知识产权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正确认识发展优势传统产业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优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方向,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对我国经济的贡献,从而大幅提升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此外,在上海进行相关研究,率先转型、引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更显重要。
二、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把握历史机遇
30多年来国内外的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已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时代。因此需要与时俱进、结合我国科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优化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1、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效激励创新。通过立法和执法措施,比如释放和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潜力,形成与司法保护主渠道相互补充的合理结构,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执法新机制,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力打击假冒伪劣、侵权盗版行为。2、充分利用国际法的合理弹性空间,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平衡公众和个人利益对于发展中国家十分重要。3、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协调发展,优化知识产权制度的结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价值,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是我们优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努力方向。4、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追寻长远发展。
三、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其相关政策发展
整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与日俱增。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一些重点产业,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尚未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
当前,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已经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从整体而言,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还需要更多的引导与扶持。特别是涵盖财政、金融、教育等多种手段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具体配套和综合措施。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研究最终应落到具体政策上来。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相关政策建议可以总结为“一个中心,两大目标,三个层面,四项表征,五种支撑”。具体说来,以培育产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为中心;以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为目标;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地方政策为落实、企业实施为主体形成政策的三个层面;四项表征为以专利密度为指标、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为形式、以带动产业链经济发展为促进、以因地制宜的产业政策为办法;五种支撑包括加强素质教育培育产业人才、从源头出发加大产业研发投入和新项目投入、保障企业投入的配套措施、联合各部门共同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以及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政策的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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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于1945年成立,法学专业是学校“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在 “985”、“211”项目中给予重点经费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学校先后设立“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其中“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是学校重点建设的人文社科基地,在上海市社会科学规划办支持下,正计划培育成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同济大学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已经在项目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目前有近十项大型专题科研成果、七个在研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