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将培养具有“全球意识、跨文化交流、通晓国际规则,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能力”作为卓越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2011年以来,结合“985三期”建设,学校共资助建设40个普通双语教学团队、20个高级双语教学团队、86门全英语课程和14个全英语课程包,总共401门课程(其中全英语课程占58%),覆盖全校29个学院,其中面向本科生的课程占总课程的70%,基本构建了多层次的英语课程体系,为学校国际双学位交流项目的推进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与此同时,高水平的外语授课师资得到了发掘和培养,质量监控和激励保障机制得到建立与健全,课堂教学效果持续提高,学校国际化教学环境不断完善。
顶层设计、分步实施、推动英语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学校遵循外语授课基本规律,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课程体系的顶层设计。以打造全英语专业为目标,根据各专业参建课程的门数与英语教学内容所占比例进行划分,按普通双语教学团队、高级双语教学团队,全英语课程及全英语课程包等进行分级分层建设;统筹通识类、专业基础类、专业类的双语和全英语课程,搭建有利于逐步深入推进的课程框架体系。
2011年以来,学校采取教师自行申请、院(系)推荐、择优资助的方式,已实施3个年度的项目申报、评审及资助工作,并结合实施进展进行动态调整。申报范围面向全校所有专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三卓越”(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的专业,鼓励参与“模块化”教学试点专业,优先支持已开展过英语教学实践的课程,重点支持有志于建设全英语专业的学科。申报课程一般为所属学科中本科或硕士的主干课程,具有课程建设基础好、预期成果突出等特点。
走出去、请进来,多途径提供师资保障
同济大学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和国际合作途径,努力提高外语授课师资队伍综合实力。
自1996年起,学校就开办“同济大学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班”,由外语学院组织本校师资和聘请外教进行语言培训。2008年起,学校实施“与国外院校合作开展英语教育短期培训课程项目”,利用暑假时间每年安排约20位青年教师到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等高校进行语言和教学法培训。2011年后,学校依托与芬兰阿尔托大学的战略合作关系,以两校共建的中芬中心和阿尔托工厂为基地,开始实施“中芬合作师资培训项目”,充分借鉴芬兰阿尔托大学以英语作为第一教学外语的丰富教学经验,为教师的教学法培训营造一个自由、开放,全新理念的交流实践平台。目前已有5批来自27个学院的141位教师参加了培训,其中40人赴芬兰交流。
为了推动国外高水平教授专家利用中短期假期参与学校的教学,学校从2011年起推出“模块化”引智模式。在学校对部分教学课程进行“模块化”设置和安排的基础上,学校以授课作为引智的首要条件和考评依据,邀请海外知名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利用学术假期来校进行4-9周相对集中的课堂教学。迄今为止,已有520多位模块化教授走上了同济讲台,带来了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程课件、科研手段等优质教学资源,带教本校的青年教师,帮助学校打造了高质量的双语、全英语课程和师资队伍。
督导评议、学生评教,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
作为“双语及全英语课程建设过程与教学质量全方位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专门组织了一支外语好、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又热爱教学工作的双语(全英语)教学督导队伍,监控全校的双语及全英语课程质量。为保证督导评价的全面和公正,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实行交叉听课,全面覆盖所有开课的双语和全英语课程。督导的听课评议采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分析指标,不仅对课程整体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质量做出客观评价,指出教学中的特色和存在的不足;还须重点考核教材、PPT、讲课、板书、师生交流、考卷与作业等方面外语所占比重。督导专家们不仅帮助发现、剖析问题,更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学校不仅将督导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质量监控表的形式反馈到学院(系)和教师,并跟踪督办后续的整改,而且还将改进方案和收效情况再次反馈回督导专家。这样的双向反馈,大大提高了督导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也切实促进了双语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课程质量的评价必须有学生的参与,外语课程评价体系也成为了学生网上评教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每学期结束前,对所修专业课程的外语授课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由于学生全程参与课程教学,其评教具有一定客观性,可弥补督导听课评价的偶然因素影响。
分级管理、三倍课酬,完善经费和制度保障
学校按照国家、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了《同济大学“985三期”双语教学团队、全英语课程及课程包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明确每个资助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院(系)和教务处签署三方资助协议,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担任各院、系所承担项目的总负责人,学院(系)直接参与课程建设的过程监督和管理。
同时,管理班子明确了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经费由教务处统筹安排,项目所在院(系)服装监督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年度课程建设经费清单,负责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课程建设费的报销审核和使用监督,规范项目经费的审批和发放。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学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明确,有力保障和支持双语、全英语课程的建设。
为鼓励教师参与双语及全英语教学,学校设立了“过三关得三倍课酬”的制度。双语及全英语课程的任课教师,只有过了“督导评价高、学生反应好、学院(系)认可”这三关,才可以获得正常课时津贴外加两倍奖励课时津贴。学校还对课程建设中的研讨、设备与教材建设等经费进行资助,按照课程建设的进度进行审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