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定规立矩 积极推进一流大学制度体系建设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740

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学校积极探索依法治校理念的推广和实践,2014年5月《同济大学章程》获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即作出部署,将逐步完善与章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大学章程是大学的“母法”,即“基本法”,有着领导和制约其它规章制度的作用;规章制度体系作为对理想大学发展模式的设计以及高效良序运作的保障体系,对大学章程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的实现起到执行保障作用。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制度的好坏决定了一所学校发展的成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首先要有相应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体系来保障。

研究体系,夯实世界一流大学制度建设的基础

发达国家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虽然成长和发展的历程各具特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拥有支撑一流大学成长和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包括体制和机制,管理与服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需要靠资金和投入,更要靠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性问题,制度创新应该先行。

同济大学正在开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制度体系研究和探索;根据中国高校体制,结合学校的比较优势和《章程》,研究同济大学应当建立怎样的制度体系;研究如何加强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中的整体统筹和总体设计,自下而上地支撑学校章程,使两者实现有效衔接;研究怎样按照管理职能和事务区分学校制度的类别,建立管理效率评价和事务效用评估体系,以优化和提升制度体系。通过系列研究,以达到总体规划、理论指导、查漏补缺、系统地构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体系。

规范程序,解决规章制度建设中的困境

学校制定《同济大学规范性文件编制暂行规定》,明确制度建设将遵循“统一、规范、实效、继承”的宗旨,统一制度架构和管理流程,体现总体管理的思路。《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签发、公布、解释等环节。立项环节要求职能部门在每年的3月份之前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对编制的必要性、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审核级别等做出说明,有利于解决制度制定中缺乏规划、调研不够的问题。经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公示征求意见,提交相应级别的会议审议。涉及教职员工职称、岗位、奖惩等切身利益,以及学生奖惩等重大事项的文件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审议。整个过程将制度建设与部门职能相匹配,做到定制有规划、有调研、有公示,有的放矢、切实有效、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结合协同办公系统,以直观方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进行程序化处理,在执行中更加有的放矢,对制度制定的背景、依据、修改、审签、公布等环节的电子化归档,留存、记录了学校管理制度的演进过程。

《规定》以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要求,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其管理效率,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评估效用,构建制度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通过基于管理和内容的制度分类,采取不同的制度效用评估办法。在《同济大学章程》的总领下,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使学校人、才、物发挥最大效益,保障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

对于职能类的制度,按约束范围和程度确定为决策、执行两大类别。评估规章制度制定的全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涵盖规章制度制定前的策划、调研及需求分析、制定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运行过程中的不断修订,以及规章制度的废止。

对于事务类的制度,按制度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采集制度制定时的学校数据,结合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多维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从最终的管理对象效用评估,客观分析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适用性。

规章制度的效用评估决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与制度体系建设、过程控制相互关联和约束,共同构建制度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整套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最终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