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暖脚宝被收走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1-11浏览次数:1788

反映问题或来信摘录:

我是南方人,冬天天生有手冷脚冷的毛病,很难入睡。我在淘宝上买了一个“暖脚宝”,买之前,和卖家确认了是否能出具相关质量安全报告,卖家寄给我合格证,确认其额定功率是360W,确认后我才决定购买。今天寝室楼长阿姨突然收走了我的充电器,并告诉我该设备上未印制3c标识,尽管我出具了证明也不管用。我知道昨天北方某校出了安全事故,大家都很紧张,但学校也不必矫枉过正。

回复:

根据《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2017版)》第三章第十二条第6款:“注意用电安全,正确使用通过国家3C认证的电器。”投诉人购买的暖脚宝未带3C认证标识,属于违章电器,楼长查房发现后收走代为保管。